这次随国操作得好,能从李解那里赚多少好处,其实只要智商上线,都是可以想象到的。
    只不过,也不是谁都能享用大菜。
    总归有人吃肉,有人吃骨头。
    “君上请看。”
    此次上朝,曾善还带了一箱子的东西过来,一直没有打开,等让中下级官僚滚蛋之后,这才陆续叫了高官同僚们进来。
    廊下听候的士大夫们,本就有些好奇,此刻回过味儿来,便知道这是个极大的机遇。
    抓住了,不仅仅是在随国国内吃香喝辣,搞不好还能走向国际。
    “诸君,君上有请。”
    谒者出来传唤,廊下的随国高官们都是眼睛一亮,连忙跟着进去。
    只是有点太激动,有个大夫手中的象牙珽差点掉地上。
    总人数不多,拢共也就七八个,其中还有退休荣养不管事儿的老大夫。
    “君上。”
    上大夫曾善拱了拱手,然后又冲同僚们邀请伸手,“二三子请看。”
    只见箱子中,摆放着些许器物,有些是李解送给曾善的,有些则是曾善在息城、白邑两地陆续采购的。
    其中尤为抢眼的,是一只玻璃瓶,玻璃瓶中,装的是蜂蜜。
    蜂蜜颜色很好,琥珀色带着一点点玛瑙的感觉,像是枇杷蜜,略微的香味,已经溢散了出来。
    “仿佛是蜜?”
    “正是蜜。”
    有个年轻的大夫上前一观,嗅了嗅,便闻出来蜂蜜的气味。
    得到曾善肯定的回答之后,年轻人有些诧异:“曾子,此物……可是有别致之处?”
    “吾会见李子时,此蜜,约有两石。”
    说着,上大夫曾善情不自禁地竖起了两根手指,晃了晃,回想起当时的场景,曾善还是情不自禁地吸了口气。
    蜂蜜的特性除了是美味甜食之外,它最独特的地方,就在于天然的防腐性,放多少年都没问题。
    这是跟火腿一样,可以当做传家宝传下去的名贵食品。
    但是想要获得蜂蜜,太难太难了。
    正因为极为困难,所以当曾善看到李解手下的大头兵挖了一大勺蜂蜜抹烤肉上的时候,整个人都快窒息!
    一勺蜂蜜,半匹布的价钱。
    当时在白邑,上大夫曾善跟着吃一顿烤肉,眼睛里没看到烤肉,就看炭火忽明忽灭之间,那滋滋的烤肉声中,仿佛有一个个声音钻入耳洞钻入脑洞……
    半匹+1半匹+1半匹+1半匹+1……
    好心痛,好难受的感觉。
    拿起玻璃瓶,这是一只做工还算可以的玻璃瓶,尽管还是有一点点杂色,但已经很纯净的感觉。
    而且这是李解亲手吹制的第一批次玻璃瓶,做工扭曲,但至少底子是平整,很有后现代艺术的感觉。
    叮叮。
    曾善敲了敲瓶子:“如此器物,李子亦有不少。”
    “……”
    “……”
    “……”
    听曾善这么一说,随侯情不自禁嘴角抽了一下,要说之前他的确有点心痛,把自己的女儿卖出去,可现在,随侯突然觉得,这价钱很适合嘛。
    什么吴国野人,那是野人吗?那是大善人!
    一瓶蜂蜜被传阅之后,上大夫曾善又从箱子中拿出一只锦盒,锦盒本身的做工就已经很让人惊讶了,而打开之后,内衬的丝绸之间,居然摆放着一套瓷器。
    颜色同样不正,白的黄的红的蓝的绿的,杂七杂八的颜色都有,但因为烧制问题还是出现了什么奇怪的变化,杂色形成了银河星空的感觉,倒是很符合江汉平原以及云梦泽一带居民的审美。
    最重要的是,瓷器如玉,光亮润泽,随侯宫和大多数的诸侯宫殿一样,都是开了斜天窗的,白天的光亮很充足。
    此刻微光掠过,更是让瓷器增色不少。
    明亮闪耀之间,随侯从曾善手中接过一直天青色的碗:“又是婿李所有?”
    “……”
    听到老板这不要脸的用词,上大夫曾善很欣慰,尽管有点反胃,并且内心有句话想要说,但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点点头:“君上以为如何?”
    “宝物!”
    “若贩之于郢都,楚人可会追捧?!”
    “必流行于勋贵之间!”
    郢都那地方,随侯又不是没去过,楚王搬迁到哪里,哪里就是郢都。
    就楚国贵族们的消费习惯,不是随侯鄙视,这帮家伙纯粹就是炫富爱好者,有了这样的宝物,砸锅卖铁也要弄出来装逼。
    突然间,随侯来了精神:“卿可是从婿李处……”
    曾善点点头,此刻也有些小得意,拂须道:“李子应允,我随国可前往江阴邑采买此等宝器。”
    手指弹了弹天青色的瓷碗,即便是看了很多回,上大夫曾善还是觉得这东西真是巧夺天工。
    又是一番传阅,随国大夫们一个个眼珠子瞪圆了,只觉得这一回幸亏没翘班。这要是遛弯儿没上班,肯定是错过了一桩大富贵啊!
    发了!
    绝对发了!
    更要命的是,这才只是两样……不,才三样东西!
    那装着蜂蜜的瓶子,也是宝物啊!
    然而箱子里,显然还有更多好东西。
    连随侯都伸着脖子打探,更何况其他的大夫们?
    上大夫曾善也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从中拿起一叠丝绸,若是普通货色,自然是无所谓。
    但是,这一叠丝绸,是紫色的。
    而且是亮紫色,微光闪过,比瓷碗的色泽还要明亮,还要抢眼。
    “这是何物——”
    随侯惊叫起来,有点失态,伸出手的时候,曾善已经递了过去。
    “此乃……”上大夫曾善有点憋屈了,“大紫零一。”
    “??????”
    周围一群随国权贵们都是一脸懵逼,什么鬼?!这是什么鬼名字?!
    “好叫二三子知晓,楚国‘赤霞子’所得‘赤霞’布,在李子处,其名‘大红零一’。”
    “……”
    “……”
    “……”
    这都是什么狗屁名字!
    大红大紫?!
    简直俗不可耐啊。
    然而再怎么俗不可耐,可毕竟只有江阴邑特产。
    随侯摩挲着紫色的丝绸,眼睛都亮了,一边摸一边笑:“诚乃丝绢,确为吴锦,非是它物,非是它物……”
    好看是真的好看,就是有点一点“海鲜味”,好在不重,而且李解在处理的过程中,加入了香橼汁,已经将染料的臭味驱除了不少。
    除此之外,还能通过浸泡的方式,后期通过掩盖的方式来充抵掉臭味。
    只是这样一来,对丝绸的寿命影响极大,可能也穿不了几年的。
    虽然很想继续攥在手里,但作为老板,肯定还是要照顾一下员工们的情绪,所以随侯把“大紫01”递了出去,只是不曾想,一伸手,这丝绸太滑,居然从指间滑落。
    “‘丝滑’二字,着实精妙!”
    赞叹声中,上大夫曾善摇了摇头,又从箱子中拿出了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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