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两周,等来一个剁排骨的任务,而且居然还要帮忙剁整整7天,林星宇也是醉了,不过这任务虽然麻烦,但到底不是太过困难。

    “大叔,我帮你剁吧”

    ”恩?”那摩托车大叔上上下下看了他一眼,有些质疑道:“小兄弟,你这小身板行么?这剁排骨虽然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可是个力气活。”

    林星宇心想,哥好歹力量也比你要高2倍,居然说哥不行?

    不过他也就心里想想,表面上还是拍拍自己的胸口:“放心吧,大叔,别看我这个样子,我可是天生神力,这点剁剁骨头的力量还是有的!”

    那摩托车大叔考虑了好一阵,但是都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叹息道:“好吧,那小兄弟如果你坚持不下来,也不必死撑啊。你本身把我扶起来,我已经感激不尽了,若是因为剁筒骨而累坏了,大叔我真的无地自容了!”

    “放心吧,大叔,我自有分寸。”林星宇笑了一笑,总算是说服他可以开始任务了。

    林星宇把摩托车扶到一旁,扛起那两个装满筒骨的大袋子,然后扶着这大叔朝前走往那并不远的‘筒骨汤店’,在这过程中,林星宇也知道这大叔姓王,名叫根顺。

    林星宇就扶着王根顺走过一条街,便到了王根顺的店里,不过让他诧异的是,叶小宛家的大排档,居然就在对面。

    不过他转念想了下也就不奇怪了,毕竟这边是一片餐饮集中区,附近的人一想到要吃饭必然就会来这里。

    林星宇拿了一套新的白色围裙,将一根筒骨放在案板上,然后问王根顺:“王大叔,这骨头一根要切成几段啊?”

    王根顺比划了一个5厘米的长度,解释道:“这骨头要剁开了味道才会出来,所以一般剁成小段,也好方便客人食取。”

    “好嘞!”林星宇举起那把被磨得精亮的剁骨刀,朝着案板上的筒骨剁下去,他比常人要强大2倍的力量轻易的便将那骨头给劈开了。

    “咄咄”两刀下去,那根骨头就被切成了三段,只是到底他第一次剁这排骨,所以砍出来的的长短并不相同。

    但是王根顺却连连夸赞,“林小弟,你力气真大啊!这骨头虽然长短不同,但是也够用啦!”

    然而林星宇显然是并不满意的,想着该如何能更均匀的把这筒骨分成三份,不过他也不着急,他自己知道,干活这种事情总要有一个过程,慢慢熟练了就好了。

    一下午,林星宇都在那案板边上认真地剁着筒骨,他动作虽然不快,但是进步显而易见,在晚上的时候,那筒骨已经被剁的匀称起来,不仔细分辨却是已经辨别不大出来了区别了。

    王根顺下午在她的老婆李桂英来了之后,两人便一起去了一趟医院,检查出来并没有大碍,稍稍包扎了一下后,被医生告诫说要休息一个礼拜,不能干过重的力气活。

    晚上的时候,生意果然很忙碌,里里外外坐满了人,今天下午剁的筒骨很快就被消耗一空,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进了进来。

    来人一身高中校服,纤细的身材,又黑又直的长发,水汪汪的眸子,不是叶小宛是谁?她熟门熟路,径直进来走到王根顺面前甜甜一笑:“王叔,我们家的酱油用完了,我爸让过过来向您借点。”

    王根顺和叶博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加上大家都在这城南美食街之上,所以关系来往比较密切。

    王根顺非常了解自己兄弟叶国华的情况,也非常羡慕对方有这么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他对着叶小宛也是亲切的笑了一笑:“没问题,桂英啊,去厨房拿点酱油来!”

    叶小宛这才看见了王根顺手上被包扎起来,不由关心道:“王叔,你受伤了?”

    “呵呵,没什么大碍,休息两天就好了。”王根顺笑笑说,又对着那忙碌的妻子喊道:“桂英啊,去厨房给小宛拿点酱油,”

    “额,王叔,阿姨那么忙就别麻烦她了,我自己去吧。”叶小宛看到在那边忙个不停的李桂英,也不好意思让她再麻烦。

    “那好吧,就在厨房那个桌上,有两壶新的,你拿一壶去吧。”王根顺点了点头,朝着厨房指了一指。

    叶小宛便朝着厨房走了进去,但是她刚进到里面,就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个人——这个人身穿了一个白色围兜,正拿着一把剁骨刀在认真地剁着筒骨呢。

    “啊!”叶小宛掩着小嘴一声娇呼,“你……你怎么在这里?”

    林星宇正砍着排骨呢,抬头一看,居然是叶小宛,不由放下了剁骨刀,开玩笑道:“我说我在这里打工,你信么?”

    叶小宛听完他的话,乌黑的眼睛里面满是疑惑,还有……一丝好奇?

    说实话,叶小宛本身对林星宇是十分惧怕的,这个看上去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子,表现出来的绝对是个暴力分子——没看见他和那几个流氓一眼不合就开打么?

    甚至……那流氓被打了之后,那些恐怖的黑社会居然还要上门赔礼道歉。

    叶小宛可不相信那些黑帮的人是什么善男信女,绝对是因为这个男孩子有什么可怕的手段才会使得那些黑帮人员上门道歉。

    但是……这么一个恐怖的人,居然会来这一家‘筒骨汤店’来打工?

    事实上,不仅仅是叶小宛,换做任何人都没法想象,林家的少爷,一个堂堂的武者会帮人在这里剁筒骨,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叶小宛虽然从心里非常不信,但是看着他剁的那些筒骨又该作何解释呢?

    “你……为什么会来这里打工?”

    林星宇看着叶小宛惊讶的表情,心中不由得意,其实他对叶小宛的感觉并不差——事实上,换做任何一个正常的青春期男生,对一个懂事乖巧、长相又非常漂亮的女生都是没什么恶感的。

    只是叶小宛整天对自己怕兮兮的,连话都不敢多说,不由让他心中蛮郁闷的——难道哥就真的长了一张吃人的面孔?

    所以,今天林星宇不由对她开起了玩笑。

    “因为我得赚钱啊,不然晚饭都吃不起了。”林星宇看着叶小宛,嘴角微微露出了几分狡诈的微笑。

    叶小宛听地惊讶的小嘴微张,“你妈妈呢?没有人给你做饭吃么?”

    林星宇想了想自己并没有太多记忆的母亲,脸上不经意间就流露出了淡淡的落寞:“我……没有母亲……”

    “啊!不好意思!”叶小宛赶忙道歉,心中不由想到:妈妈虽然重病,但是毕竟还在,但是这个男生看上去这么阳光,却没有母亲。

    她看着林星宇的眼神微微温暖,继续道:“我还以为你家境非常好呢。那你那天……怎么敢对那些黑帮的人……”

    “啊?那天?”林星宇故作歉意道:“不好意思啊,那天我比较鲁莽,看你被欺负了,没想太多就把那两个流氓给揍了一顿,没考虑后果……真不好意思啊。”

    “这么说……那后来,那些人不是因为你才来的么?”

    “恩?后来还有什么人来么?没把你们怎么样吧?”林星宇眼睛长大,露出意外的神情,表情之到位,已经可以去奥斯卡领小金人了。

    “没……没什么……”叶小宛支支吾吾道,心想:难道不是他?

    林星宇则笑笑,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太好意思道:“叶小宛同学,我感觉你好像非常怕我?”

    “额……我原本还以为你和那些黑帮的人有什么关系呢……”叶小宛低着头,脚尖在地上画起来圈圈。

    林星宇有些无语,展开双臂,然后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说大姐,你看,我浑身上下哪里有一点像混黑社会的样子么?”

    林星宇身上的白色围兜已经被筒骨偶尔溅出的骨髓和血丝弄脏了,因为太热,所以他身上的t恤已经脱掉,而脸上身上也因为剁排骨流淌下了不少汗水显得稍稍有点狼狈,加上他站在案板边上,身边还有一堆被剁好的排骨和一把黑色的剁骨刀。

    叶小宛抬头,看着他这模样,不由“噗嗤”一笑,说道:“你倒确实不像个黑社会的,蛮像一个流氓的厨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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