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李大卫还在美梦中,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随即传来苏珊大妈的声音:“李大卫,该起床了,不然老板娘要辞掉你了。”李大卫虽十分不情愿,可考虑到生计问题,也只能不情不愿地答应一声,悻悻地起床了。

    李大卫打着哈欠来到厨房,却发现三个半人马人已经在热火朝天的忙着呢,见自己来了还热情地打了个招呼。这种情况让李大卫心里多少有些愧疚,毕竟都是打工的,这思想觉悟咋差这么多呢,李大卫赶紧上前说道:“我叫李大卫,兄弟们,昨天来的太匆忙,还没请教你们的名字呢?”

    一个半人马人一边忙着一边说道:“叫我莱恩叫好,他俩是我弟弟。”

    另外两个转头示意了一下,接连说道:“莱特”“莱顿”

    李大卫见他们没有跟自己攀谈的意思,自己总是在这站着也不是很好,就又问道:“莱恩兄弟,我有什么能帮忙的没?”

    “没什么事,你就先坐那好了,其实我们三个人就忙得过来,要是忙不过来就喊你。别看咱们酒馆不小,其实喝酒的人挺多,吃饭的人很少。”莱恩回答道。

    既如此,李大卫也就在那摇头晃脑的瞎转悠,偶尔苏珊大妈进来告诉莱恩点的餐时就赶紧上前攀谈几句,至于有其他不认识的服务员进进出出的时候,除了点头意思下,也就无需理会了。

    其他人忙忙碌碌的一天,李大卫倒也算过得逍遥自在,直到晚上打烊后,一天未露面的老板娘才再次出现,然而其卓绝的身高似乎比不矮的李大卫还要高上小半头,李大卫也不知是勇气不足还是怎的,也不敢抬起头仔细瞧瞧到底长得啥样,目光只能依旧停留在那对白球上。

    李大卫还在恍惚的时候,老板娘已经开口了:“苏珊,你把大伙都喊过来,忙活一天了,都好好休息下。你,你,就是这个新来的,看你的样子也休息一天了,也亏得莱恩他们人好不跟你计较,给大家做晚饭吧,就昨晚那道菜就好。”

    李大卫知道在说自己,忙诺诺地称是,虽然老板娘说话总是硬硬的,其实大卫的心里还是有几分温暖的,因为老板娘说的是新来的这个人,而不是那个人,在她心里是把个新来的当自己人看的。

    又一次小考来临,李大卫赶紧忙活起来,趁着莱恩上餐桌前,又趁机让他切了几盘羊肉。虽然刚到这个小酒吧不久,李大卫却已研究的很明白,在异世界虽然没有煤气、天然气什么的,但是燃料却也并不缺乏,除了普通的木炭,还有一种高级货,被称为燃石,与煤类似,是可以燃烧的石头,不过燃烧起来没有烟,并且一小块足以烧很长时间,是做饭时一种很重要的燃料。至于剩下的火锅底料,李大卫很是仔细的调制了一番,又配置了好几份不同口味的小料,还制作了十几双筷子,可以说在能力范围内,把能准备的都做到了极致。

    李大卫把一应东西都准备好,菜已上桌,酒也入杯,考虑到吃大的火锅不方便,在每个人面前放了一个小锅。发现桌子上已经围满了人,莱恩三兄弟,苏珊大妈带着五个服务员,就差老板娘了,这时苏珊大妈才跑到三楼把老板娘请了下来。

    老板娘刚入座,便说道:“李大卫,你坐下吧,在那站着怪碍事的。”李大卫忙点头称是,在好奇心的驱动下,在坐下的瞬间瞄了老板娘一眼。

    如果评价下老板娘的话,一个字,妖;一句话,对得起这身材。李大卫心里暗爽,果然没让人失望,丰腴的身体,妖娆的面庞,御姐必杀技啊。

    老板娘指着李大卫又说道:“昨天匆忙,未给大家介绍,这位是咱们酒吧的临时工,李大卫,以后谁有事可以喊他。”

    李大卫站起来跟大家点头致意,说道:“我今晚准备的是我家乡的一道菜,名为火锅。现在大家面前有一个小锅,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选择火锅的底料,时间匆忙,我只准备了两种,一种辣味的,一种清汤的,口味重的吃辣的,口味轻的吃清淡的。”

    李大卫刚讲完,苏珊大妈和一帮服务员就叽叽喳喳地讨论开,开始各选各的底料,最后彪悍的苏珊大妈果然选的是辣味的,而御姐老板娘选的却是清汤的,当真是人不可貌相。李大卫自己的也是清汤的,又依照个人的口味给大家选了小料。锅一开,在李大卫的带动下,气氛像锅上的蒸汽般热络开来。

    作为异界人士,老板娘他们已经习惯了吃烧烤类食物,这种水煮的食品从来没有品尝过,加上火锅本就不需要复杂工艺就会有极鲜美的味道和口感,这顿饭众人可以说是大饱口福。

    饭后老板娘给大家开了个小会,说接了个任务,大家准备下,最近去完成。显然老板娘话中的大家不包括李大卫,李大卫也就没放在心上,早早的上楼去修炼盗神之书去了,这才是自己在异界立足的根基。

    接下来一个星期的生活很平淡,李大卫基本是白天游手好闲,偶尔到一个叫康托的矮人那采购点酒吧的物品,而到了晚上打烊后才是李大卫真正露脸的时刻,除了火锅,李大卫又做了其它几道中国菜,和众人的感情也在不知不觉的增进中,现在除了老板娘,其他人已经只称呼他为大卫了,而李大卫也终于打听到了老板娘的名字—凯瑟琳。

    和众人的寒暄中,李大卫对所处的环境也有了更多的了解。正如魔核商人亚摩斯所说,庞比斯城是人类文明的南大门,再往南就是魔兽山脉了。现在的庞比斯城分作两部分,南城和北城,南城就是一座军事城堡,由双圣元帅亚尔曼驻守,双圣说的是亚尔曼元帅本人和其魔宠皆是圣级,战力可见一斑;而通常意义上的庞比斯城指的是北城,是近百年来刚刚崛起的,面积是南城的几十倍,人口更是三百万余,纵然比不上人口千余万的超级大城,却也在神圣大陆颇负盛名,当今庞比斯城城主布鲁斯与奥迪斯王国的二皇子查尔斯关系匪浅。南北城之间没有什么从属关系,也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南城更像是一个哨所,而北城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都市。在南北城之间是著名的蓝瑙河,蓝瑙河几乎贯穿整个神圣大陆,一直向东流入海族生存的生命之海。

    庞比斯城与大陆上的其它城市有一点大大的不同,那就是庞比斯城可以称得上是一座自由之城,民族、种族大融合之城,因为毗邻魔兽山脉,所以庞比斯城守护的不仅仅是所在的奥迪斯王国,也是整个人类文明,甚至是整个智慧文明。这种特殊的战略地位造就了庞比斯城今天的繁荣,不断有人口往这迁移,自由迁徙使得这里的歧视基本消失,不会存在哪个种族高人一等的观念。庞比斯城的姓氏纷繁复杂,一个著名的姓氏几乎对应一个著名的贵族,而这个贵族通常是大陆上哪个著名大家族的分支,真正的土著贵族反而很少,因为有一个公认的真理,一百年的沉淀也造就不了一个真正的贵族。

    庞比斯城不仅是人族聚集地,也是其它智慧种族的乐园,尽管城中精灵、矮人、兽人的绝对数量而言还是远远低于人族,但是就相对比例而言,比人族的其它城市可是要高多了,运气好的话偶尔还能碰到海族、地精等在其它城市极难遇到的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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