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奇缘记 作者:托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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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是东亚病夫丶中国猪有什麽分别?

    但这刻,我却只能想到这麽一个英文字母;而且,我也是。

    我躲进了廿四小时麦当劳的厕所里,洗了把脸,让泛红了的脸冷却下来,浮起了的激动沉淀。

    其实,我是一个不容易但很会动情的人。我不容易喜欢上任何人,却有着把所有人都视作可能的倾向;我性情冷漠,心却容易因为一丝触碰而慑动,脑袋直率地把这归纳为好感,甚或喜欢。曾经因此向不该的人表白,被对方耻笑;亦曾因此跟不真那麽喜欢的人恋爱,最终两败俱伤地分手。我已习惯漠视被脑袋归纳为有好感的任何人和事,让它们迅速刁淡。

    没想到,她竟然也来了麦当劳,站在柜位前,抬头看着餐牌。更没想到,再冷的天气下那冷若雪霜的水,竟然未能完全扑熄我脸上和心里的那股热和烫。她发现了我,向我浅笑;这回,我终於懂得回以礼貎的微笑。然後,径自在她身边走过,往麦当劳的大门走去;蓦然回首,她的背影似是在告诉我说:一切都没发生过。

    一切都没发生过麽?

    在重回大街上的一刻,冷风吹得急劲,我把颈巾整理了一下;清醒了的头脑分析出来了说,我们住在同一个老区。

    果然,翌日我们便再遇上。

    辗转反侧了一整晚,还是没底气地在繁忙时间挤进那空气稀薄如在高山上的地下铁站,赶那上班的列车。你别听信那些不曾坐过地铁的高官的梦话,我是等了六班列车才能挤得进车厢里。拼尽了吃奶的力,才从一帮低头上班族和拖着行李箱的自由行旅客里穿过,挤到另一边那道车门边的靠墙位置;背靠一点实在的东西,人才能站得稳。

    回过神来,便见着她;她,也正好见着了我。

    她就站在我旁边,相隔了一个正挂着耳机丶在手机上玩着bsp;crush的师奶。我只瞥了她一下,看着她那迷人的浅笑,便紧张了起来。脸一定又是通红了吧!她还是差不多的装扮,还是一样的帅气十足;就是我一直以为自己也曾拥有的帅气,走进les bar就能把女孩都拉到身边来的吸引力。倒是我,比昨天的我更让人无奈了;千篇一律的直纹衬衣和西裤,拎着重甸甸的公事包,跟车厢里所有的上班族一样的泄气。

    对一个陌生人有这种『糟了!被她看到我最不济的样子了!』的感觉是怎麽回事了?

    在一个大站,好一堆人鱼贯地步出车厢;剩下的则争取在另一堆人挤进来前的那几乎不存在的空间里换个更理想,或他们以为会更理想的位置。我看见车门外的一个猥琐大叔正往我这边看来;看着我的视线後,他竟然笑了起来,活像电视剧里看上了什麽青春少艾的色狼。我非什麽青春少艾,但心里也是一沉,身体僵化;就只能看着他走到我面前。

    什麽时候开始,人们可以明目张胆地做着有失风化的事,而旁人却都视若无睹?若是大叔走到我跟前,然後整个人扑在我身上,我敢打赌,他会把责任全推到列车上去;别说是像我这般非男非女的性物体,换了是任何女人,大喊非礼也不会有人相信或出手救助的。我们都只能依靠自己;我把公事包抱在胸前,怒目瞪着往我方向走来的大叔。

    忽然,她一把抓着我身边的扶手,瞬速站到我跟前,挡下了那大叔的去路。这难道是传说中的英雄救美吗?怎麽想来想去都不太对劲?

    我和她之间有着她刻意留下的一片空间;甚为明显地,她以稳扎的双腿和厚实的背肌,把欲要将那空间消除的人们都挡了下来。那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你就只靠那一只握着扶手的手,支撑着身体;挤拥的空间里你的双腿动不了,人们努力地从四面八方把你推来推去,轴心从不能定下来。那根本是少林武僧的修练!

    我很清楚;因为,那是我保护女友免受被人挤碰之苦而总做着的事。

    不禁抬头看了看她。是的。我比她要矮,足有十公分吧!单是这一点就足够我输的了!她向我浅笑,然後从容地把脸别到一边去。这姿势维持了两个站,直到一个大婶快步走到我旁边,一副要跟我对分这位置的势头;她把另一只本插在裤袋里的手按在墙上,把大婶也挡下了!

    我,突然被圈在她的两臂之间。心跳?我的心是突然停顿了!还谈什麽心跳?

    第3章 03

    我吃了一个极为丰富的早餐;火腿通心粉丶牛油烘多士丶火腿奄列和冰镇港式奶茶,吃了个撑着。然後,我非常积极地投入工作,废寝忘餐,完全进入了瞪大双眼,灵魂睡了身体还在发神经的境界。可是,到了下班的时候,我还是没法子真正的忘掉!

    谁说,忘记一个人,并不是不再想起,而是偶尔想起了,心里也不再有波澜。我现在心里可是惊涛骇浪,快淹没心田了!

    找个人,吃顿好的吧!吃喝玩乐,自然能忘掉不该记住的。

    「怎麽了,洌哥?」她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另一只手勾了勾我的下巴。

    「我能怎麽了?青姐!」我翻了翻白眼,继续走着。

    「分手多麽的闲啊!允大爷相中那个姑娘,老娘来帮你一把!」然後仰首大笑,笑声震天。

    唉!青姐,你想错了方向了!

    青姐并不是什麽黑帮老大;而是我出来社会做事那年在公事上遇上的一个烈女。我们的第一次交集是在电话上,她邀请我到公司里进行面试;第一次见面则是在公司里,她把我领到会议室,笑着放下了一本高级男士杂志,然後着我等着;第三次见面也是在公司里,她向我讲解雇员合约的条款;第四次见面同样是在公司里,她领我到我的位置上坐着,把一般的公司运作都告诉我。对的。她是我第一份工作上的同事,公司里的行政主任;也是难得能让我畅所欲言的人。即使离开了原先的岗位,我们也不定期见面;只要一通电话,她总随时侯命般借出耳朵。

    这种熟稔,其实开始得很囧。无意中,我把自己的性取向间接地告诉了她;她竟然笑得很开心,说着自己还没认识过任何同性恋者。我们也就忽然变得很熟,无所不谈。

    「小允啊!突然,我觉得我也可能喜欢女人!」我几乎把咀里的全吐出来。

    「大姐!你说笑吧!你下星期结婚了啊!」我急忙擦了擦咀,收拾一下桌上被我推乱了的碗碟。

    「自从你跟我说你是les,我就每天想着这个。」

    「你别告诉我你对我有意思!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我可不想成了千古罪人。」

    「说实话,你还挺好的啊!」她手托着腮,一脸妩媚地看着我,「就是孩子气了一点。」

    「我本来就是年轻。」我偷笑,喝了一口可乐。

    「那天我去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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