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秦筝睡着,孙明尽量平稳地开车,恐惊醒秦筝的梦。

    孙明曾经是一中隔壁德明职高的混子,整天上学就拎着个棒子四处逛悠,就算老师在上课,只要看着谁不顺眼,走上前去就揍人。

    孙明的爸早亡,妈还是残疾人,母子俩唯一的生活来源是妈在街道办的残疾人工厂里糊纸盒。从小到大,孙明是在胡同邻居的白眼里长大的。好不容易有小伙伴,人家家长却早早就拎了人家孩子的胳膊就走,说不许跟他这样的孩子玩儿。懒

    所以他从小就恨这个社会,恨周遭的人,他打起架来尤其狠,那是一种不要命的狠法,根本不是简单的好勇斗狠。都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孙明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声名鹊起”,成了德明高中的一霸。

    那个年代里职高说白了就是摆设,都是上不了高中、考不上大学的人进的地方。所以也没人将职高的课程当回事,课堂上跟自由市场差不多,所以孙明就更无心学业。

    他认识碧笙就是在那个时候。刚开始就是听说一中有个富家少爷家里人都死光了,职高里的混子就提议着去收拾收拾那个少爷,弄点钱花花。以前人家家里人活着惹不起,现在可没人帮着他了。

    孙明就拎着棒子带了几个人在晚自习之后去堵碧笙。以为就是个文弱的书生,一吓唬就掏钱那种。更何况暗夜小巷,孙明还带着好几个人,就算碧笙敢反抗两下,最终也得掏钱。虫

    谁能想到那个晚上他孙明就“折”在这个文弱书生的手里。那个幽暗的小巷里,头顶一顶街灯忽亮忽灭,碧笙见到他们几个人围上来,一点都没惊慌,只是打量了他们几个人一眼,然后将黑瞳定在他脸上,含笑轻问,“带头的是你,对吧?”

    孙明当然要认自己是老大,横横地说,“就是我,怎么地吧?”

    那一晚的孙明只来得及看见碧笙在明明灭灭的灯光里微微笑了一下,然后灯光骤灭的刹那,碧笙已经像个豹子一样向他扑了过来!

    那是一场群殴,但是碧笙却只扯着他一个人打,根本就不分散精力去反击那几个人,就仿佛那几个人的拳头和棒子打在身上都不知道疼一样。

    那场群殴最后倒是他孙明先告了饶。碧笙把挨几个人打的疼痛,全都集中反击在他一个人身上。他根本就被碧笙这种不要命的打法给打懵了。如果当晚他还不告饶,暗巷里会有两条被活活打死的尸体:一个是碧笙,一个就是他孙明。他可不想陪着碧笙去死,所以好汉不吃眼前亏,告饶。

    当他带来的几个小子扶着他走向巷子外头的时候,碧笙也自己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爬起来,却撑着墙壁走不动。

    孙明心里这才有了点比较优势,忍着扯了嘴角的疼傲慢地朝碧笙笑笑,这才走出小巷去——却在巷子口那幽暗的路灯下,看见一个女孩站在那里,双手紧紧抱着自己的书包,明明很紧张,却一丝都不抖,更在幽暗里闪亮着一双眸子狠狠盯着他看!

    那一瞬孙明的感受是:hellokitty发起威来,它也是一只母老虎啊!

    孙明打了这么多年架都没怕过谁,可是那一瞬却被那个女孩冷冷的目光盯得浑身发毛。被兄弟们扶着走出去老远,这才敢再回头望那女孩。那女孩走进巷子去,坚定地扶住碧笙的手臂一起向外走。幽暗灯光下,看见她耸起的两片薄薄的肩胛,像是天使背上的翅膀。

    那一晚,孙明知道自己完败。从此便也跟碧笙成了兄弟。碧笙后来送他去练散打,得了全国冠军,这都是后话。

    孙明叹了口气继续专心开车。他一直都知道,秦筝是碧笙的天使。只是不懂碧笙为什么会硬起了心,非要赶走她。

    孙明回过神来,下意识从后视镜向车后望了一眼——这一眼不要紧,活活让孙明惊出一身汗来!

    孙明知道自己方才出神的时间是大致三分钟左右,而此时跟在他车后的那辆黑色普桑在三分钟之前就跟在后面!这三分钟之内路过三个路口,两个丁字路口,所以两辆车一直同路的几率并不大。况且孙明从后视镜里清晰地看见后车的司机戴着墨镜,遮住大半的面容……

    夜里开车还戴着墨镜,当然就是为了掩藏自己!

    孙明回头看一眼,秦筝身上的安全带好好地扣着,他便放心地猛然一打轮,将本已向右侧路口开去的车,猛地转向了左边那条路去。

    轮胎与马路摩擦,发出刺耳的“兹——”声,秦筝被惊醒,却没有一般女人的尖声惊叫,只是睁大眼睛,短促地问,“有事?”

    孙明嘴角忍不住挑起。一个富家小姐,一个看上去那么弱弱的女人,怎么会这么冷静。

    “嗯,有车跟着。不过不确定恶意,只是直觉。换条路走,省得不安心。”

    秦筝也没有大动作回头去看,只是从车窗旁的镜子看了一眼,轻声说,“没跟来。”

    孙明点头微笑,“刚才那动作,不是每个司机都用得出来的。”

    秦筝笑起来,良久,当笑容散去,轻声说,“孙明,好好照顾碧笙。”

    孙明一怔,等秦筝下车后,还盯着秦筝的背影。

    她今晚没有耸起肩胛来。天使终于要收起自己的翅膀了么?不然她怎么会将自己保护碧笙的责任托付给他?

    .

    家里灯火通明,赵曼陪着龙天翔正坐在客厅里,两个人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当年赵曼就看不上龙天翔,现在是看在秦筝的面子上勉强跟他保持脸上笑容。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恶,其实有时候很奇怪。说不清为什么,就是直觉地接纳和抗拒。

    秦筝歉意向龙天翔,“让你等久了吧?”

    说着去拖鞋,却已经被龙天翔抢先一步将她整个抱起来,走向沙发去,让她坐下来,这才把拖鞋给她取过来换上。

    赵曼挑着眉毛看龙天翔的表现,面上似乎还有质疑。

    秦筝脸红,回头望赵曼,“我记得你那个法国网友今晚上跟你约好了聊天的,怎么还不去?”

    赵曼扭了扭腰站起来,“好,我不当电灯泡了。我走。”

    秦筝笑望龙天翔,“你该好好检讨检讨自己。不是自认挺有女人缘的么?怎么连我最好的朋友都讨好不成?”

    龙天翔耸肩,“那可不一样。郝俊伟现在是赵曼男朋友,郝俊伟还是秦碧笙的死党,我跟赵曼中间总是缺少这么一环。更何况”,龙天翔摇了摇头,“更何况当年赵曼也是喜欢秦碧笙的,她当然看着我不顺眼。”

    秦筝撅嘴,伸手打了龙天翔一下,“都多少年的事儿了?你还提!”

    龙天翔被打乐了,回手从自己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凶器”递给秦筝,“要打用这个打,咱别疼着手。”

    秦筝收过那小小纸盒,打开一看就笑得弯了腰。原来那盒子里是一柄小小的平底锅,就是淘.宝上常见到的那种卖10块钱、能煎蛋煎出小小笑脸的那种小锅。

    那次跟龙天翔一起去看电影,她说过要用平底锅砸他。路遇的小女孩“语重心长”地给龙天翔扫盲,告诉了他红太狼如何收拾灰太狼。

    没想到,他都记下了。还真的亲手送上这柄“凶器”给她。

    人之对人,做到这个份儿上,也算足够了吧。

    秦筝笑着,眼角还是起了泪。她向前一点,主动靠进龙天翔的怀中去,“好啊,那以后你惹我生气,我就用这个平底锅打你哦。所以你要做完美的丈夫,不然不光是我,还有我们的孩子,都会一起跳起来打你……”

    龙天翔狠狠一怔,半天才回味过来秦筝在说什么。他一把将秦筝抱紧,“嘿,我都快忘了还有我们的‘小灰灰’呢。老婆,你放心,我一定做个像灰太狼那样好的老公,天天去尽职尽责给老婆去抓羊……”

    秦筝笑着抹掉眼角的泪花,“你怎么都知道剧情了?”

    龙天翔揉了揉脑袋,“我把《喜羊羊和灰太狼》的碟子都找来扫盲了。秦筝,那是好几百集啊,我都要晕了……不过我知道你喜欢,所以我用牙签撑着眼皮也把那几百集都看完了……”

    “傻瓜……”秦筝主动抱住龙天翔,笑开,“你也不白看啊。将来给我们孩子讲故事可用得着。”

    龙天翔低头将面颊贴在秦筝腹上,轻声说,“小子,到时候你会崇拜死你老爸我的。我可会几百集的剧情!”

    秦筝笑开,“傻瓜,他现在还只是个小蝌蚪那么大,你就说这些,他可听不着。”

    “啊?我儿子是个蝌蚪啊?那我成什么了?”龙天翔苦起脸来。

    秦筝笑起来,“哈……其实到后来真正吃到天鹅肉的都是癞蛤蟆。”

    秦筝本是个玩笑,龙天翔却真的当了真,郑重其事地点头,“我同意。因为虽然所有人都嘲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是其实癞蛤蟆坚持不懈,早晚会被天鹅看见,从而抱得天鹅归。”

    秦筝心中难过,握住龙天翔的手,“这些年,辛苦你了。”看完记得:方便下次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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