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所料无误,他对她有情。

    “带我走吧。”

    声音惊动了帘后的爹娘兄嫂,在他们满脸的猝不及防中,她打开随身携带的破烂布包,亮出里面寻常农户一辈子都不敢想的大额银票。

    “青玉自知在沈家呆过,是个拖累,早已将户籍迁出。本想着留些银钱供你们买几亩薄田,在乡间做个地主,享受安乐。奈何人心易变,八年生养之恩,八年沈府邸为奴时光皆以偿还。自此请离,愿今生今世不再相见。”

    在他们望向银票痛心疾首的目光中,青玉将手搭在来人脖子上。

    暗卫身形僵硬,小心翼翼地环抱住她的腰,足尖轻点带她翩然离去。待到平静处,这男人语无伦次,言明对她多有轻薄,欲要对她负责。

    可刚经历过家人背叛的她,实在对婚姻大事提不起兴趣。当即直接言明想做暗卫,与他并肩而立。

    男人在失望过后又闪过一丝欣喜,当即修书一封向小侯爷推荐了她。而后两人一路进京,在咬牙坚持下半个月风餐露宿、时不时半夜急行军后,她终于被指派任务,混入广平侯府胡姬中,协助沈墨慈。

    沈墨慈……

    对于这位自己曾经伺候过的姑娘,青玉态度几番变化。从最初的尊敬,到中间想劝她迷途知返,再到今日的鄙夷。

    没错,就是鄙夷。

    从沈墨慈身上,青玉深刻地明白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出身富贵、容貌娇艳、头脑聪慧,她拥有普天之下女子羡慕的一切。可偏偏自己贪心不足,心术不正,一次次妄图去害别人。可惜天理昭昭,最终她自吞苦果,沦为丧家之犬。

    这样的人不值得半分可怜。

    陆府占地面积颇广,饲养狼犬的院落也颇为开阔。一路倚靠在青玉肩膀上勉强回来,沈墨慈几次试探,皆为发现破绽。坐在阴暗逼仄的后罩房内,见她断水进来,看向自己的眼中隐隐有泪光闪过,她终于放下最后一丝疑心。

    患难见真情,以前的青玉不也总是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虽然这种巧合让她心惊、继而怀疑,可更让她感动和依赖。

    巾帕上水渍沾得伤口愈发疼痛,她迫切地想说些什么转移注意力。首当其冲,她咒骂起了阿瑶。

    落到如此田地依旧死不悔改!鄙夷之心更盛,青玉不动声色地引导着:“姑娘向来是有主意的人,当初在沈家那般被夫人挤兑,您依旧掌控了沈家产业,正是这份本事让奴家钦佩不已、誓死追随。”

    青玉极擅察言观色,这番话也拿捏得恰到好处。

    沈墨慈最喜欢的是什么?不是别人夸她容貌,自幼她便知自己长得好;更不是夸她仁善,没有人比她更清楚这两个字根本就同她不沾边。她最喜欢的,便是有人褒奖她才智。能从看大夫人脸色的怯懦庶女变为暗中掌控沈家生意的风光人物,她靠得便是自己的才智。

    如今她正处于两世最大的低谷,青玉这番对她才智的肯定,于她而言不啻于久旱逢甘霖。

    前面狗叫声传来,瞬间将她刚热乎的心打入谷底。

    “方才进来时你也看到了……纵使有万千计谋又如何,终究比不得定北侯以势压人。落到这步田地,我只怕翻身无望。主仆一场,我却不忍让你同坠阿鼻地狱。趁入府时日尚短,你且早些出去吧。”

    若是常人,听到这番话定会心软。可青玉早已不是昔日那个单纯的小姑娘,在经历爹娘毫不留情的抛弃后,她心智越发成熟,自然看出了沈墨慈眼底来不及掩去的试探。

    曾经的自己竟会同情这样的人!

    心下气闷,青玉演起来越发卖力,此刻的她显然是个恨不得代昔日主子受苦的忠仆。

    “姑娘受这般委屈,看在奴婢心里疼得跟什么似得。可姑娘,日子还得往前看。在沈府时您曾讲过,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孙膑被挖髌骨忍辱负重,成大事者哪个又不是历经千锤百炼?虽然眼下境况堪忧,可姑娘人还在。以您的才智,日后定会东山再起。而奴婢也愿在旁,助您一臂之力。”

    “青玉……你这又是何必。”

    “姑娘……”

    主仆二人执手相看泪眼。若是以往,沈墨慈早就透露自己计划。可她心知这是自己的最后一次机会,饶是再感动,她也闭紧口风未曾透露分毫。

    青玉也没着急,小侯爷的人手把她安排在犬房,每日只是做些饲养猎犬之事,活计不可谓不轻松。空闲时间,她便钻到后罩房,端茶倒水翻身擦背,无微不至地照顾沈墨慈。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在阿瑶向内务府递交今年进贡布料后,皇上传召胡九龄进京的圣旨也已出京。八百里加急到达青城时,胡九龄那颗担忧爱女的心早已忍耐到极点,行礼都打包好装船,几次欲走,皆被青城诸多杂事牵绊住了脚步。

    往年哪有这么多事?初时他还不曾怀疑,几次三番他也回过味来。这事不一次来,了解完一桩,两天没事正打算入京时,又来件不得不他出面处理之事。

    背后有人在干涉他入京。

    这狼崽子!想明白后他气愤不已,正当此时,赴京旨意姗姗来迟。

    行礼都是现成的,抛下句“一应事务照旧例”,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给舟车劳顿的钦差,他马不停蹄地登船。

    小侯爷早知自己那点小动作瞒不了多久,为表悔意,他特意修书一封,告知胡九龄此次进京所要面临的考核。

    男儿何不带吴钩,年少时胡九龄也曾幻想过驰骋官场,对于踏入官场的途径——科举,那也是下过苦功夫的。虽然未及弱冠而因家业生生折翼,可爱读书的习惯却留存下来,多年来未曾改变。他向来是识时务之人,与小侯爷怄气是真,可也不会错过这一展抱负、二又能替爱女撑脸面的两得之事。

    知晓皇上用意,待船靠岸后他特命人买了些书,上京途中便温习起来。

    与此同时皇上亦择早朝,提及吴有良谋逆案后朝堂人才匮乏之窘境,熟悉圣上心思之人当即提议从古制——举孝廉,任贤能。

    此言一出,不仅在朝堂激起轩然大波,更在民间引起了不少反响。鉴于皇帝没有完全废除科举,而是提议两者并存,并没有多少人真正反对。而发自内心反感此事的,也就是那些被动了直接利益——仰仗科举入仕的书生。

    本来做官的路只有两条——荫封和科举。封妻荫子乃是圣贤书中的铁律,且日后读书好了亦可惠及他们妻儿,殊途同归,读书人自然不会反对。

    可如今这条举孝廉又是何故?

    “若从古例,张三大字不识一个,但卧冰求鲤,孝感动天,于是给他个官做?那咱们寒窗苦读又算什么!”

    国子监的茶楼旁,一袭青色绸衫袍的俊雅书生慷慨陈词。见众人纷纷点头,他又说道:“卧冰求鲤尚且彰显一人品德,有德者为官亦是应有之义。怕只怕此举一开,那等富商巨贾使了银子,为自己造个声势,爬上官位趁机后滥用职权,变本加厉鱼肉乡民。我辈读书人当以匡扶天下正义为己任,自当抛头颅洒热血,阻止此类荒诞行径。”

    书生热血而单纯,很容易便被蛊惑。胡九龄入京当日,便有国子监出声穿着统一袍服,盘腿端坐于神武门前开阔之处,齐声哀求宫墙内天子收回成命。

    ☆、第144章

    广平侯府锦鲤池旁的沧浪亭,陆继祖正在与靖王对弈。

    两人旗鼓相当,黑白双子在棋盘上展开激烈的厮杀。几经厮杀,眼见白子逐渐蚕食掉黑子,黑子后方命门处突然出现一枚白子,落实后竟是杀得黑子七零八落、丢盔弃甲。

    “几年不见,陆兄棋艺竟是大有进径,此局是本王输了。”

    靖王拱手认输,陆继祖未发一言,而是捏起黑子命门处的白子,思索片刻后将它落在另一处。而后棋局彻底逆转,原本呈弱势的黑子悉数盘活,乍看上去像条搅动天地的黑龙。

    “陆兄这是……”靖王眼中闪过狂喜。

    “靖王殿下之担忧,陆某感同身受。吴有良谋逆案后,皇上浑水摸鱼大肆清缴,你我势力皆大不如前。可吾等手下不缺世家大族,族中子弟亦是苦学多年,于科举一途多有心得。休养生息几年,暗中经营,自可弥补今日损失。”

    靖王点头,他当然也想到了这点。

    笔墨纸砚皆是昂贵之物,珍本更是有价无市,读书本就是富家子弟的专利。广平侯府立足几朝几代,太上皇更是对世家贵族多番礼遇,两者手中掌握着科举绝大多数的人才。只要开科取士,肯定是他们的人中举概率更大。

    龙椅上那位凭借谋逆之事大肆发作,可过后总得填补空缺。若按以往官员皆是科举出身,那必须得用他们的人。

    然而避开科举举贤任能的举措,却打破了这一切,这是真正伤及他们元气的大事。

    看着他手中的白子,靖王问道:“陆兄可有法子破解此局?”

    “举孝廉本是古制,缘何被科举所取代。此法必有其弊端!”

    “愿闻其详。”

    “殿下派去国子监的那书生不已经说得很明白?”

    靖王神情微微凝滞,当初他救下沈墨慈时,连带着还捞了个宋钦文。本来他不想带这个累赘,没想到他肚子里还有些墨水,一张嘴皮子也利索,做起某些事来也很适合。王府不少那一碗饭,他便顺道将他捞下来,就当日行一善。

    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用上他的时候,当“举孝廉”之说传来,头一个反对的竟然是他,而他理由也说得头头是道、蛊惑人心。

    靖王就把他放了出去,他手上捏着沈墨慈,不愁对方不卖力。而结果却给了他大大的惊喜,没想到才这么两天,国子监的书生已被他鼓动到神武门外静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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