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一觉睡醒,瑞奇还没有醒来的迹象,看看时间伯特把他从睡梦中叫醒。

    “时间到了。”伯特用手指敲了敲腕表的表盖。

    “恩...该死。”闷声哼哼着,瑞奇用手撑着身体猛地从床上翻起来。

    在盥洗室擦了把脸,两人点了牛排套餐,再次来到酒店门前,法拉利又变成崭新的模样。

    “它是你的了。”伯特把钥匙交给瑞奇。

    “你呢?”瑞奇抬手抓住飞来的钥匙。

    “随便转转,我可以搭公车。”伯特指着从面前经过的电车说。

    “哈。”讽刺的笑了笑,瑞奇不是在针对他,而是想不到伯特也会有做电车的一天。

    “算了,跟我来吧,只是走个过程。”瑞奇勾着他的肩膀,硬是把他推到副驾驶位置。

    做电灯泡,伯特没什么经验。

    来到约好的咖啡厅,伯特独自一人坐在位置上点了杯黑咖啡,品尝着苦涩的味道眺望窗外行人。

    曾经他讨厌这股苦味,但现在却觉得它才是该有的味道,人总是在不停变化着。

    正想着门口传来‘叮咚’声,眼角无意扫过,他的视线就停留在来人的身上。

    淡雅的气质让整个空气都变得安静,带着欣赏的目光看着来人,伯特吃惊的发现对方径直走向瑞奇的座位。

    “完鸟。”伯特心中暗道。

    当他看到瑞奇傻傻的起身,手足无措的表现后,就知道他要沦陷在女人的温柔中。

    伯特从前不相信女人能在拥有漂亮外表后,又富有内涵。

    现在他相信了。

    李安琪是一个,坐在瑞奇对面的女人是一个。

    从对方出现后咖啡厅就变得鸦雀无声,就连轻扬的音乐也多了几分温柔,如温泉渗入心底汩汩流淌。

    而周围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看向她的目光都只有纯粹的欣赏。

    上天的宠儿,伯特心中冒出这样的想法。

    “等,等等,我很快回来。”瑞奇结结巴巴的说着,完后飞快的跑向伯特。

    “干什么?”伯特有点傻眼。

    “伙计,我完了,她太,太……”瑞奇说了半天,也不知该用什么形容词来那种感觉。

    美?

    不只是美,如果真的要说,那是种怦然心动,让他想要如飞蛾扑火般奋不顾身的冲动。

    无法抑制。

    “冷静点,你可是情圣。”伯特打趣的笑着。

    “兄弟,我恋爱了,真的,就在她对我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出现婚礼的画面。”

    瑞奇身体前倾的抓着他的手,无比认真道:“我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噗...”伯特实在是没忍住,一口咖啡喷在他的脸上。

    “咳咳...”迎着瑞奇幽怨的目光,伯特用力咳嗽着把纸巾递给他。

    “你该回到座位,否则她就该走了。”平静下来后,伯特向他的身后指了指。

    “你怎么知道?”瑞奇现在的表现完全符合傻子的定义。

    “从她进来到现在,共看了六次...这是第七次手表,说明她并不想待在这里,你最好抓住机会。”

    听伯特这么一说,瑞奇也看到她抬手看表的动作,额头皱起飞快说:“我该说些什么?”

    “随便说些什么,拿出你说骚话的本事,快上。”抓着肩膀给他提起来,伯特用力的把他推向隔壁。

    就在这时女人心不在焉的站了起来,失去重心的瑞奇正好和她撞在一起。

    “啊!”看到两人撞了个满怀,摔倒在长凳沙发上,伯特在桌上丢下5美刀转身离开。

    ‘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招手拦下一辆马车,伯特笑容灿烂的说道:“带我到处看看,我喜欢这座城市。”

    马车经过咖啡厅时,伯特看到瑞奇正手忙脚乱,满脸歉意的把女人拉了起来。

    “真好。”坐在马车上细细打量着这座城市。

    街头上嘻哈盛行,穿着窄腿牛仔裤和喇叭裤的姑娘们,脸上带着大大的蛤蟆镜,梳着代表潮流的大波浪。

    年轻小伙们留着长发,身上的衣服挂满了各式的铁链,墨镜卡在头上,一群人嘻嘻哈哈的向前走去。

    浑厚的喇叭声从肩膀上扛着的收音机里传来,里面放的正是猫王的成名曲《that's all right》。

    和这些相比,伯特的穿着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简单的黑色线衫,带着自然凌乱的头发散在头顶,下面穿这条宽松的运动裤,每当经过潮男潮女身边时都会受到审视。

    在途径一片繁华的闹市区,两旁挂满电子屏时,伯特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上面。

    身穿黄色练功服,双手一前一后做出标志性动作,向前伸出的右手拿着双节棍。

    伯特的脑海里不由响起‘阿打...’的配音。

    李小龙,没能见到这位让华国文化走向全球,进而让牛津字典收录“kong fu”的武打巨星,伯特心里还是有些遗憾。

    要是他能重生早几年的话,一定会想办法挽救这位半途陨落的时代巨星。

    不过看到他,让伯特想起另一位开始崛起的时代巨星。

    迈克尔·杰克逊,流行天王,世界舞王,由他改良普及的滑步、太空步、机械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记得千禧年之前,街道上要是出现关于太空步和机械舞的表现,立刻就会引发阵阵尖叫。

    谁家小孩要是也会两下,马上就能成为片区里的孩子王,受人崇拜。

    “找一家音像店停下来。”对马夫吩咐完,很快车子就停在一家音像店门前。

    “需要点什么?”走进店内,一名头发褐色,脸带雀斑的男孩上前问道。

    “这里有杰克逊的专辑吗?”要是没记错的话,现在的他应该在杰克逊乐队里担任主唱。

    杰克逊乐队是由迈克尔和他的四个兄弟组成,最初叫杰克逊五兄弟乐队,后来改为现在的名字。

    “当然,他们可是销量冠军。”店员很高兴的带着他向正对店门的货架走去。

    在那上面摆着整排的杰克逊乐队最新专辑,《forever, michael》。

    不是cd,而是巴掌大小,长方形的磁带,又是让人充满回忆的画面。

    前世,小时候的他最喜欢做的,就是把里面黑色的磁带勾出来,用手向拔河似的不停向外抽。

    直到被老爸发现,赏他一顿美味鲜嫩的竹笋炒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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