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叫老公?不是占我便宜?我怎么没听说有姓老的人?”
    大萝莉被段毅高超的演技和问心无愧的态度所蒙蔽,有些搞不清楚,因此询问道,她还真的没听过有人姓老的。
    “当然有了,《魏书风俗篇》记载,临安有老佐,少聪敏,及长,善属文。说的就是我家先祖,话说你是不是不怎么读书啊,这点见识都没有?”
    段毅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然而听在大萝莉耳中却是倍觉讽刺,不读书怎么了,她就是不喜欢读书。
    只是想要反驳,却又找不到切入点,最后恨恨的剜了眼段毅,恨不得在这张让她额外有好感的脸上戳上几个窟窿。
    随后大萝莉发现自己的手还被那人抓着,软绵绵的,怎么也使不上力,又哼了一声,一脸嫌弃道,
    “还不放开你的脏手?”
    段毅现在还等着大萝莉请吃饭,也不敢得罪的太过,笑呵呵的松开手,心中暗道,这小擒拿手还真挺好用的,单只这打穴一点,已经不是一般的乡下把式能比的,不错。
    “既然我都将自己的名字告诉你了,你是不是也该告诉我你叫什么呢?
    家住哪里?是迷路了还是自己偷跑出来的?要不要我送你回家啊?”
    段毅倒真的很好奇这大萝莉的来历,看她的穿着,颈间的明珠,以及高傲的性格,显然非富即贵,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小的年纪就一个人跑出来。
    这世道可并不安稳,大萝莉长得又漂亮可爱的不得了,万一被人盯上不就危险了吗?人贩子可最容易盯上这样的目标。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不要和我说话,臭虫。”
    然而现实告诉段毅,好心往往被当作驴肝肺,大萝莉根本不甩他,反而带着不满,似乎责怪他多管闲事当然,更可能是怀疑他在戏耍她。
    还没等两人进一步接触,那小摊的妇人已经开始上菜。
    作为主食的两大碗王家小面,色泽油黄,面条筋道,最上方盖着葱花辣子之类的佐料,香气扑鼻,这就是吸引段毅以及大萝莉的“元凶”。
    另外作为配菜则是四大样,红烧牛腩,卤水豆腐,彩椒拌黑木耳,还有降暑解热的百合蜜枣汤。
    虽然看起来不是很精致,但总归是占了香和味两种,以一个路边摊的水准而言,已经非常不错了。
    等到上完菜,段毅就发现对面的大萝莉盯着桌上的菜肴双目放光,滚动着如白玉一般无暇的喉咙,只是依然保持良好的用餐礼仪。
    慢条斯理的抽出竹筒里的木筷,见到段毅正盯着她看,琼鼻一哼,视而不见,开始小口小口的用餐,只是两腮的晕红还是暴露了大萝莉内心的羞涩。
    这还是她第一次和陌生人同桌用餐,感觉有些怪怪的,却并不讨厌。
    换了平时,段毅估计早就狼吞虎咽起来,不过大萝莉当面,倒也记着脸面,用餐规矩,没给自己丢分。
    有人就说了,不就吃个饭吗?哪来那么多屁事,你是不是水字数呢?
    诸君却是想差了,段毅上一世老家有个朋友就因为上准丈母娘家吃饭不但跟饿死鬼一样,还一点不懂规矩,然后婚事吹了。
    理由是人家认为你还不是自家人就这么放肆,明显没把他们放在眼里啊,要不就是缺心眼,所以不能将自家水灵灵的大闺女嫁给这样的人,为他默哀。
    话题回转到小摊上,旁的桌子都是边吃边聊,大家气氛热烈,而段毅和大萝莉这一桌就安静的诡异,甚至连咀嚼的声音都被压得极低。
    然而两人动作却是不慢,没多久,原本满满当当的餐盘就变成浅浅一层。
    大萝莉吃的不多,主要还是段毅一个正处于发育期的大小伙子,食量实在惊人……
    而不知何时,王家小面的摊子周围已经被一伙人围住,周边的行人见状,纷纷远离,避如蛇蝎。
    就是摊主夫妇也是显得战战兢兢,有些不知所措的离着吃饭的桌子远远地,显然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而段毅邻桌原本吆五喝六的人也都安静下来,想走又不敢走。
    段毅和大萝莉这才发现异常之处,没办法,美食当前,吃的太专注,太用心,两人也算是臭味相投,一对吃货。
    抹了几下嘴巴,段毅放眼望去,这些人大约有十多个,穿着粗布短衫却是同一个样式,个个膀大腰圆,满脸横肉,应该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家丁,只是围在摊子外边,却没有更进一步的行动。
    也不知道是正主没来,还是顾忌这摊子里面的某个人。
    “我就知道,这大萝莉长得这么漂亮可爱,家世又不差,肯定要闹点风波出来。
    这伙一看就衰的要死的龙套,要么是为强抢民女的恶少当狗腿的,要么是迎接偷跑出来的大小姐回家的。”
    段毅斜着眼睛瞅了瞅大萝莉,见她面对这等阵仗依然是毫不在意的态度,心中就有了底,这明显是后者。
    “喂喂喂,我说你到底什么来路啊,来接你的阵仗还不小。”
    段毅用筷子敲了敲瓷碗,冲着大萝莉努努嘴。
    然而大萝莉却是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看了围在摊子外面的那群人明显透着陌生,
    “臭虫,你在说什么?我不认识这些人啊?难道他们是来找我的吗?”
    完蛋。
    段毅一听大萝莉这么说,心里面就有点发虚,难不成今天的戏码不是迎接大小姐回府,而是他段毅英雄救美?
    可是外面可是围了有十多人,有没有武功不算,单单这体格健壮,虎背熊腰的样,也不是好惹的。
    他如今就是一个普通少年,就学了一门小擒拿手傍身,可不是穿着红裤衩的超人。
    面对三五个这等程度的壮汉,还敢比划比划,这十多个人要是一起上,哪怕单用拳头,也能把他生生锤死。
    不过要是就此当缩头乌龟,让大萝莉被人带走,今后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也是万万不能。
    虽然从头到尾,大萝莉对他的态度恶劣了一点,但有一说一,真的厌恶的话,还会请他吃饭?不直接把他撵走就算好的了。
    所以,于情来说,他决不能坐视不理。
    然而蛮干也是不行,段毅表面不动声色,暗中却是思索脱身之计,甚至已经开始观察四面环境,研究退路了。
    大萝莉对于围在摊子外的人还是漠不关心,反而饶有兴趣的看着段毅愁眉苦脸的思索对策,莫名的觉得开心许多。
    就在段毅沉思如何救助大萝莉同时还不让自己身陷险境的方法,忽然发现围着摊子的壮汉们冲着一个方向齐齐鞠躬,异口同声的洪亮喊道,
    “见过大小姐。”
    大小姐?难道不是少爷吗?莫非这女人是个罕见的百合?
    随后,一个刷新了段毅认知的女人映入他的眼帘。
    这是一个吨位在两百五到三百之间徘徊的女人,然而身高应该只有一米六多一点的样子,穿金戴银,绫罗绸缎,却被撑的紧紧的,完全就是一个圆滚滚的肉球,似乎下一刻就要爆衫,实在令人担心衣服的材质不够好。
    至于具体的相貌如何,已经看不清楚,因为五官已经堆挤在一起,完全辨认不出来,单说眼睛,完全就是一条缝隙,眼球都看不到。
    就是再瘦个百斤,对于颜值的提升也是杯水车薪。
    然后就见到这女人冲着他们这一桌咧嘴一笑,肥肉乱颤,粉底扑簌簌的往下落。
    牙口黑黄,还沾着菜叶子,血盆大口实在是有些吓人。
    嘶,段毅倒吸一口凉气,见过了温柔得体的大姐姐月娇奴,看到了傲娇可爱面容精致到无可挑剔的大萝莉,再一看这个女人,实在有一种上天不公的想法。
    老天爷,明明大家都是女人,为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将月娇奴或者大萝莉的颜值分配给这个胖女人一点点呢?
    当然,段毅绝对不是歧视,因为肉身不过皮囊,人真正应该在乎的,是灵魂。
    灵魂美才是真的美。
    此刻的他是这么认为的。
    “嘿,好,好,你做的好,这个人我很喜欢,就他了,今晚我就要和他成亲。”
    由于被这个胖女人所震慑,段毅忽略了跟在她身边的人,直到女人扯着破锣嗓子和旁边的人说话,完了手指指的貌似还是他,段毅这才惊觉事有不对。
    原来在女人身边的,赫然是之前段毅入住客栈的那个胖掌柜的。
    只是原本体态丰润的掌柜的,此刻在这位大姐面前,却是显得小巧玲珑,经过对比之后,完全是标准身材。
    再一看那位胖掌柜面对女人那谄媚的态度,投射而来的诡异眼神,段毅心脏狂跳,忽然想起了前世的一个梗,
    “男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啊。”
    莫非,莫非,这伙人的真正目标,其实是他,而不是大萝莉?
    此刻,他无比希望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
    可是,拥有年轻时平平无奇乐哥同等颜值的他实在是太吸引人了,至少在女性眼中,那就是夜空中的萤火虫,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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