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故事 作者:台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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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震了一下,觉得这段旋律有些熟悉!

    电视机定格在周星驰中枪的那一幕,他面色苍白靠在墙上,腿上全是血,袁咏仪的眼睛大得跟金鱼一样……床边那枝落地灯散发令人昏昏欲睡的黄光,地上躺着几卷录像带的盒子、一只可乐罐,高镇东抬头看了我一眼,笑得迷人;我张开嘴,没能发出声音,想破了头也想不起来他弹的是哪一首曲子,我只肯定自己一定在哪听过这首歌……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情,大概就是一碗菠萝冰,或芒果冰,刷地一下全倒进滚烫的心窝里,化成一滩黏腻的滋味,一塌糊涂的,然后,一直这么胡涂下去。

    窗外的台北太冷了,冷到让人经常想就此睡去,一觉不醒;而窗内无疑会是一场好梦……

    那个下午我不知道高镇东到底弹了多久,当我一觉醒来,外面已经天黑。窗上的玻璃起了一层白雾,晕开了万家灯火,我以为自己睡了很久,看看闹钟,也不过一个多钟头。我似做了场梦,记不太清了。梦里的我在骑车,什么也没干,就是一直骑、一直骑……突然间,我脑子一动,想起来了。

    高镇东看起来一直没睡,他坐在旁边看电视,电视机的声音被调得很小,要不是那一把木吉他就躺在地上,我几乎要以为下午那件事是自己在作梦。

    我终于想起来高镇东弹的那首是什么歌,

    见我醒了,他问我:「笑什么?作好梦啦?」

    我说:「你弹的那首─────」

    高镇东有些诧异:「你还在想这个?」

    「想起了,天若有情,beyond嘛。」刘德华一脸鼻血、骑着重机载着身穿白纱的吴倩莲,最后被人砍死在大街上。

    他骂了声靠,脸上却是笑的。我忍不住将手伸进被窝,握住他的手,暗示性地抠了抠。

    过了会儿,我问他:「来吗?」

    高镇东将烟丢进烟灰缸,一丝白烟飞扬着,笑得有些色气:「为什么不?」

    第14章 十三

    高镇东不爱吃苦。

    所有能入口的食物饮料,但凡带点苦味的他碰都不碰一下────尤其是苦瓜。偏偏他又喜欢金沙炒苦瓜和苦瓜鸡这两道料理,每次跟他去吃热炒,桌上必然会出现这两道菜,点了咸蛋苦瓜,他负责吃咸蛋我,负责消灭苦瓜;点了苦瓜鸡,他喝汤,我仍然在消灭苦瓜。

    他曾一脸不解地问我:「你怎么那么喜欢吃苦瓜?」

    当时我扒着碗里白饭,几乎白他一眼。「我不吃,你吃啊?」高镇东愣住,似是没料到会得到这个答案,见我又要伸手夹苦瓜,他突然挡住我的筷子,那刻,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古怪,我没看明白,他将那盘几乎只剩下苦瓜的咸蛋炒苦瓜直接挪开,才憋出这么一句话:「不喜欢就别吃……我又没逼你,放着不就好了。」

    我原以为他是不好意思了,可后来想想,又觉得不是。

    他大概是无法理解我这种『明明不喜欢,还要全吞进肚子里』的行为。我说过,他是个享乐主义者,在能力范围之内,不是个会让自己吃亏的男人。记得我问过他为什么不喜欢吃苦瓜,他则玩笑地反问我,「那你何必自讨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不想浪费,其实有点牵强。我自己清楚,那跟浪不浪费的关系不大,大概,就是我愿意而已。我愿意这么做。而我不知该如何对他解释这个『愿意』的意思,他先入为主的认为我这种『清菜尾』(閩南話:吃剩菜)的举动没有任何意义,我也只能沉默以对。

    我几乎是苦笑的,他不懂也正常,他不是同性恋嘛。

    我并非多么浪漫的男人,不像他,曾为了追一个女孩,跑去刺青、跑去学吉他。我没有太多表现热情的方法,除了上床之外,也就是吃吃对方剩下的东西,或者在他需要我的时候,跑去帮他打一架而已。这些都是我愿意去做的,而我因此满足──── 甚至感到快乐。

    那些被他剩下的苦涩味道,能有效地暂缓体内叫嚣的空虚。

    爱究竟是什么呢?它有太多说法了。有人说它是布满凹坑的月亮。有人说它是一块得不断翻面烘烤的五花肉。它是一滴墨。它是十二月底的烟火。它是重感冒。它是一层淋在熊掌上的蜜。它是一本诗经。它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它是首永垂不朽的情歌。它是一把开了又枯的红白玫瑰。它是子虚乌有。它是至尊宝对紫霞说的一万年。……

    有女人说爱的味道是块朱克力,根本是放屁。

    我也吃过金莎,华丽的包装下,滋味腻到让人头皮发麻,我每次都没能吃完,就全吐到卫生纸里,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或许是女人与男人的味蕾有区别。关于那种接近『爱』的滋味,我所尝到的最真实的味道,唯有高镇东留给我的那盘失去咸蛋金沙后,重油重香的苦涩而已。

    往后我们再出去吃饭,高镇东越来越少再点些带着苦瓜的菜,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有时是我主动帮他点,他没拒绝。他开始尝试吃点苦瓜,但每每吃两口就放弃了;我吃,但他也不会让我多吃。这个多吃的定义是:吃完。他不会让我吃完,我不知道他心里是如何盘算的一套标准,或者不过是看心情,就会伸出手来将盘子移到最远的地方。

    我以为我跟高镇东多少有了点真感情。

    这种以为是十分阴险的陷阱,不慎掉下去势必伤筋动骨,否则那天我大概不会如此不要命地与高镇东痛打成一团。

    最好的时候,我曾恨不得把什么最好的都给他;最糟的时候,也几乎想把他就这么打死,最好他也把我打死,从海阔天空────爱情────我□□妈的爱情!

    那是九八年。我们终于迎来第二次『分手』。

    高镇东跟一个叫小丽的酒家女搞在一起,并且在那张我们□□过无数次的床上,跟她□□。

    ……那天我正要去找高镇东,爬着那栋公寓楼梯时,我见到那个叫小丽的漂亮女人正从高镇东家门口走出来,我提着塑料袋站在楼梯上,没动;她侧身与我擦肩而过时,还抬头对我笑了笑,大约以为我也是住这栋公寓里的某个住户。

    后来我拿钥匙打开高镇东家的门,走到他房间口,就见高镇东只穿着条内裤坐在床边抽烟,床上还躺着只桃红色胸罩。

    房间里那股刚翻云覆雨过的气息都还没散掉,高镇东见到我,也不慌乱。

    我们对看了很长一段时间,也似乎很短,回过神后,手中的塑料提袋已经摔在地上,我二话不说冲过去,一脚把他踹翻在地上。

    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但男人之间的恩怨,拳头,往往是最直白的宣泄方式。

    ......床边那枝落地灯锵地倒落地上,香烟落在床单上,烫出泛黄焦黑的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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