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后必成大器 作者:于一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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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的信徒。还当场秀了一把头上的光环,奶白奶白色的。

    这事把佛祖气得够呛,虽然事前做了充足的准备,但还是造成了巨大的负效应。没办法,整个西方极乐世界那几年的重中之重的任务就是消除看到这一举动的凡人的记忆。由于人多口杂,所以也修改的乱七八糟。一会儿扛金箍棒的是沙僧、一会儿白龙马骑在了玄奘的身上,后入式。

    花了好几年时间他们才想到法子,找了当时最红的独立作家吴承恩写《西游记》对这事儿消毒。经过这么多年的传诵,终于达到了人们只记得神怪小说《西游记》而忘记真正的“西游“长什么样的效果。

    而传说中的三藏法师则被佛祖放逐到了朝歌之山,朝喝甘泉夜憩苔原。你母亲等了他三年,后偶遇一砍柴的精壮男子,情投意合之后结为了夫妻。似乎也活到了八十有九。

    不过爱上一个和尚,不就是爱上来一发的感觉吗?

    就这样过了五六十年,佛祖气也消了,却想找你父亲却找不到了。

    只在那宽广无垠的苔原上找到一句有可能是玄奘写的话“你麻痹。”然后在江湖上就再没听到过有关于玄奘的故事。

    所以,一直到现在,关于未来佛这个位置都悬空着,每个菩萨都蠢蠢欲动,而每个人都没把握。

    好了,基本上这就是你出生的背景,还有什么要问的么?哦,为什么我没杀死你。

    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你是混血者而太上老君是邪恶的科学家呗。难道答案会是你初生的柔柔的笑脸融化了我内心覆盖千年的寒冰,想都不要想,我可没有又厚又脑残的母爱给你。

    你想啊,你作为几千几万年来出现的第一个混血者,太上老君是多么想把你解剖了研究你。他觉得神们害怕混血者是有一定的道理,但道理在哪儿他就是想不明白。所以你就被他试验了好些年,只可惜你是在太弱,资质平平,无法改装成混世魔王。天生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富二代的命。

    你就这样消磨了太上老君的意志,某日他在你身上还是无法实现他夙愿之后,一言不发的的骑了头驴进了不周山,也不知所踪了。难道你的本事就是让其他人丧失意志,然后不知所踪?

    到这时候也没人追杀你了,我再杀你,似乎是个多此一举的事情。再说,一只肥兔子养了两百多年也会养出感情好吧,而且你也算是家务小能手,当一个人两三百年都没再做过家务难免会产生惰性。我没理由杀一个为我煮饭洗衣收拾家务的人吧。

    于是你就活到了现在。

    嗯,这就是你的故事。

    “就没了?”我问师父。

    师父举着一杯白开水倒入自己的喉咙:“没了,你还想听什么,我可以继续编给你听。”她慈祥的看着我,明显十分不耐烦的对我说。

    这时我就很恨自己没有其他混血人那样有强大的力量,可以变成绿巨人给师父狂野的一击,只能萎靡不振的再次提问:“你忘了告诉我,二十多年前封印我记忆的事儿吧。”

    师父先茫然的看了我一小会儿,才想起什么似的说:“哦,对。你和冯安安相爱过。”

    擦。

    12 我还是一处女

    如果是一个普通女人对我表示出肆无忌惮的兴趣,我会思考下,我是不是哪里做得太好,让她对我心驰神往;如果是一个普通的星座专家对我展开有些主动的追求,我会认真的思考下,她是不是要学点什么六爻之术以满足其不想交学费就想占星占卜一把抓的事业需要;如果是一个伪装成星座专家的白骨精在久远的过去和我曾经相爱过,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困窘的局面,啵过?摸过?互相摸过?还是都。。。。。。

    我的脸呈现出一会儿绛红一会儿粉红一会儿发白的不淡定表情,师父有趣的盯了好几十秒,再十分无情的打击我:“田小一小朋友,知道“矜持”两字怎么写吗?不要脑补一些没发生过的画面,你应该还是处女。”

    我再擦。擦。。一下。。。这个房间没有的。。。煤油灯。。。

    我和一白骨精谈恋爱这么久还是一处女。

    “我只是说应该。”师父又打了个哈欠:“这种东西一算便知。当年我们住在姆大陆的一个边陲小镇,一次你找健美男的过程中遇到了刚刚初长成,兴奋的准备第一次狩猎活动,以“猎到豹子就吃豹子,猎到人就吃人”为己任的冯安安。大概是你过分的不厚道,见风使舵的把人家的心给偷走了,所以就这么天雷勾动地火的谈上了恋爱。为师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没感到特别惊讶。反正你爹那么根红苗正经过千佛熏陶的和尚都能喜欢凡间女人,你身为道姑喜欢个白骨精也算不上什么大事,遗传嘛。也就同意冯安安带着你去她家做客顺便出柜的事儿。谁知道白小花那人太精,一见你就闻出不一样的味道来,那时候白骨族正换界选举吧,把你逮了的好处不仅是能让他们族声名显赫,还直接可以和西方极乐世界谈条件让他们成为姆大陆正式居民,这议题一抛出,猪都会选她。所以不到一小会儿,闲了三四百年的天兵天将就穿得姹紫千红的去她家围剿你。为师只好摸摸鼻子自讨没趣的带着你和健美男一起逃入下界。”

    瞪了她一眼的我停下来,又再次瞪了她一眼:“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我为什么失忆了。”老年人真是啰嗦,讲了半天还讲不到我想听的内容。

    “不是你失忆,是你和冯安安都失忆了。我当时正在研制一种定时定量让人返老还童又失忆的药,走的时候没带多少,就带了两瓶而已。待我们在人间安顿下来之后,我一想到冯安安知道我们住处,白小花一定不会放过逮你的机会,便顺手塞了一瓶进冯安安嘴里。结果看在你眼里立刻就不干了,觉得是毒药。要挣扎啊,痛哭啊,泪流啊,要死一起死啊,她死你也不活啊,作为一个刚刚和暧昧对象对掐得死去活来的我,当然没什么心情面对为情海翻波的你,立刻把剩余的一大半塞进你嘴巴里。嘿,效果果真不错,二十多年来天上地下都一派风平浪静。不过现在似乎冯安安的药效过了,以前零星半点的事儿她想起了些许了吧。哎,反正这个事儿的结论就是——你自作孽,不可活。”

    面对一个让我失去大半生记忆的却轻描淡写的家伙,我内心五味杂陈,在无力反抗的同时,只能准备回屋扎个小人诅咒她先。

    “你这二十多年来快乐吗?”看见我准备进屋,师父忽然抬头严肃的问我。

    我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回答。在我不知道这个诡异的故事前,我都没考虑过快乐不快乐这个问题。只觉得我应该会有一个大致顺遂的人生吧,能纠结的也就是今天萝卜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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