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残酷的,但同时也很慷慨。如果你不能适应森林的生存法则,它就会无情的把你吞噬,化作肥料给养其他生命。

    可是,你一旦熟悉了它的运转规矩,并有效的顺应了它的生存法则,它就会回报你生存所需的一切有利条件。

    进入森林时,屠阿壮就知道森林很危险,但却又是相对最安全的,全看他如何运作。他能把危险的森林,转变成安全的避难所,全得益于他的父亲,从小就把森林的法则传授给了他。当然,没有足够的智慧和胆识也不行。

    他小心翼翼的在森林里生活着,为了让自己能活下来,活得更好、更自在,他努力的熟悉着周围一切的自然环境,然后把收集到的信息,与自己脑子中的生存法则相融合。

    在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森林里,成功生活了两年多后,屠阿壮基本上已融入了周围的环境。在他谨慎探明的范围里,他清楚的知道,哪些地方是他的客厅和食堂,哪些地方想要进入,是需要购买入场门票的,而票价就是他的小命。

    对了,阿壮现在有了属于自己的大名,在他进入森林的第二个春天,他迎来了自己十岁的定名日。在那个隆重的日子里,本该有着家人的陪伴,可当日却只有他自己,站在空无一人的森林里。

    所以,他在自己的见证下,为自己定名,取的大名叫:‘屠仇’,并立地起誓,以誓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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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穿透枝叶的阳光,斑斑点点的,洒在小树屋的顶上,也有几点调皮的光斑,正好从不太密实的屋顶,溜了进去,落在了一张小脸上。

    这张小脸,在经过了两年多的生存磨练后,比起以前坚毅了许多,而且也显得更加的健康。

    打了个冷颤,阿壮缩了缩脖子,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没有立刻起身,而是仰面朝上,就这么懒散的躺着,想着属于他自己的心事。

    时光飞逝,夏去秋来,现在已经进了秋天。

    森林里的秋天,可比外面的秋天,来的更早也更寒冷。所以,昨天还挺闷热的天气,今天早上起来,就会发觉,秋寒已经袭来,一股溜门小风,吹进了阿壮那一身破衣烂衫里,顺道还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他伸手往周围摸了摸,想拿点什么盖在身上,暖和暖和身子。可摸索了半天,乱七八糟的东西倒是不少,可就是没有能保暖的。

    本来,他在前年春天,深入森林后,就在一颗大树上,搭了一个小窝。入冬前,他又把平时捕食小动物,积攒下的小块毛皮,用磨制的骨针皮线,胡乱缝制起来,给自己置办下了一套像模像样的过冬褥子,接着又缝制了一些冬衣,虽然看着不像衣服,反正怎么暖和怎么来,将就着也用到了今年。

    可没成想,入夏以后,他搭小屋的大树顶上,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铁尾巨枭’。本来,只是一只的时候,上下两层的住客,还能互不干扰,可后来,又来了一只巨枭,楼上就这么着就凑成了两口子,这情况就不妙了。

    在一次捕猎归来时,楼上的鸟夫妻,突然就对阿壮发起了攻击,双拳难敌四爪,阿壮败下阵来,落荒而逃,两只大鸟见他跑远却也不追,就这么转回了窝。

    眼看着有家不能回,还落得一身的血印子,阿壮憋了一肚子的腌臜气。在周围隐蔽徘徊了好几天,他终于逮着个两只大鸟都离巢的机会,上了树,他要去把树上的窝给捅了,以解心头之恨。

    可当阿壮爬到树顶,翻进鸟窝时才发现,窝里有几只嗷嗷待哺的小鸟,惊恐的看着他这个闯入者。他这才知道,大鸟驱赶他的原因,是为了保护窝里小鸟的安全,他一下心软了,决定饶了这一家子。正当他准备下树撤退时,两只大鸟回来了,这可了不得。

    大鸟以为阿壮要伤害它们的孩子,竖起爪子就往阿壮冲过来,阿壮见势不妙,迅速溜下地,撒腿就跑,大鸟还不依不饶的,一路追打着他,追出去老远还不罢休。后来阿壮回去看过,树上的小屋没了,兴许是被气愤之下的大鸟给拆了。

    就这样,家没了,所以阿壮在流浪了一段时间后,就在现在这个背靠崖壁的大树上,搭起了第二个家。

    吸了吸淌着清鼻涕的鼻子,阿壮还是慢慢悠悠的站了起来,出了屋子,向树下爬去,脑袋里开始计划着今天的安排。

    往常他早起洗漱后,会先去打猎,打够一天的口粮。接着就回到树下锻炼身体、练习技艺,直到太阳落山前回到小屋准备睡觉。可今天不能这么安排,刚才的鸡皮疙瘩给了他一个警告。

    他抬头看了看天,刚才还笑容灿烂的太阳,就这么一会工夫,就被厚云遮去了一半。这几天可能会下雨,雨后的秋天会更加寒凉,到时如果没有足够御寒的衣物,可就不是起身鸡皮疙瘩,就能解决问题了,所以他决定,今天去找点能御寒的皮毛来,为自己度秋迎冬做足准备。

    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各种奇瓜异果挂满了枝头,空气中弥漫着阵阵浓郁的果香,勾得饥饿难耐的阿壮,哈喇子都快淌了出来。

    他突然觉得,自己好象有段时间没有吃什么新鲜的果蔬了,这样对身体可不好。于是他决定,今天的早饭,就吃那些香甜的果子。那些果子虽然看起来个个都香甜诱人,但他可不敢胡乱摘来就吃。

    他先上树摘了些果子堆在地上,又从树屋底下,取下了一个用藤条编得很粗糙的笼子,里面是一只小森林鼯鼠,这是他没事时抓来当宠物养的,平时也能缓解下他的孤寂。

    在摘下来的果子中,挑了一个成色好的,削出一条塞进笼子里,让小鼠先吃。看着小鼠把果子吃了个精光,又等上一会,发现小鼠没有出现任何异常,他这才安心的吃起果子。

    美美的吃了顿鲜果早饭后,阿壮觉得自己现在精气神十足,又轮了轮胳膊,抖了抖大腿,感觉体力充沛,这才背起自制的捕猎工具,往森林里走去。他很快就在林子里捕到了一只豚兔,带到溪边开膛破肚,清洗干净,便开始小心翼翼的剥起了皮,整张兔皮剥下后,显得十分干净、漂亮,这让他小小的自豪了一回。

    用盐把兔肉腌制好放进包里,他开始兴奋的把兔皮在身上比来比去,想看看把这张漂亮的兔皮用在衣服的什么部位最好,可比画了一会,他就像泄了气的皮球般,一屁股坐在地上,这么小一块皮毛既得什么事。郁闷了一会,他还是把兔皮收进了包里,就算不能穿,拿回去晒干后,当床褥子也是不错。想开后,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土,虽然衣服已经破烂不堪,但却还要穷讲究。

    回到小屋时已是时近正午,他把腌制的兔肉从包里拎出来,想着怎么个吃法。昨天是烤着吃的,今天还烤就显得腻味了,于是仔细想了想,便转身往不远处的一片小竹林走去。

    折了一节大竹管子,削开一头,把兔肉和采来的无毒野菜,剁碎了一股脑全装进竹管子里,放进适量清水,在把从森林里找来,可以调味的天然调料装进去,这就算齐活了。削个大小合适的木塞子,塞住竹筒口,随手便丢进刚才生起的火堆里,然后阿壮坐在火堆旁边,给自己仔仔细细的削了双没有倒刺儿,不拿嘴的筷子,就等着开饭了。

    秋天的豚兔特别大个,也特别肥美,混合着野菜调料把大竹管子装得满满当当的。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阿壮抓起泥沙把火堆扑灭,用长棍掏出大竹管子,再心急火燎的钩着跑到水潭边,放进水里降温。待竹管儿不烫手后,在水里把竹管儿表面洗干净捞起来,接着他一屁股就坐在地上,用两个臭脚丫夹住竹管儿,用劲拔开了塞子。炖肉的香气儿铺面而来,穿过了鼻子,溜到了胃里,引的阿壮的胃一阵翻腾,他抄起筷子,大快朵颐的吃了起来,一会的工夫,管子里的汤水就被捞去了一半,也把他撑的够戗。

    看看剩下的半管,估么着晚上因该够吃了,于是阿壮把塞子再塞上,埋回了刚才扑灭的火堆里。火堆只是明火被扑灭了,里面还有大片烫人的火星,被埋在沙子里半天都不会熄灭,所以把管子埋回去,可以保温很长时间。

    森林里天黑得早,傍晚或晚上生火,很可能引来那些凶暴的夜行肉食动物,特别是那些不怕火的,阿壮不敢冒这个险,但晚上又想吃温热的食物,就想出了这么个方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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